首页 > 土地信息 > 2015年3月30日成都土地挂牌公告
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挂告[2015]14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挂牌方式组织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出让起止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面积 (亩)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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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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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Z2015-01(211) |
崇州市街子镇天顺村7组 |
17475.75 合26.2136亩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
64万元/亩 |
510 |
2015年04月20日09时至2015年05月05日14时 |
建筑面积不大于20970.90平方米(容积率≤1.2) |
不大于45% |
用地内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12米,局部突破限高的,方案须进行论证。(建筑高度按《崇州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试行)计算) |
不小于30%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6.2136 指标价款 |
崇州市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竞得人在签订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请竞买申请人在2015年04月30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5年04月29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五、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5年04月02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