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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助力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簿记发行“23蓉高可续期01”、“23蓉高债01”两支债券



    日前,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助力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簿记发行2023年全国首支可续期企业债“23蓉高可续期01”、2023年四川省首支优质主体企业债“23蓉高债01”,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由孟鑫律师、郭靖律师组成的律师工作组,全程参了上述两支债券的备案与发行。本期债券实现了2023年全国同期限AAA主体企业债最低利率。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简称“23蓉高债 01”)发行规模为6亿元;品种二(简称“23蓉高可续期 01”)发行规模为4亿元。


    本次债券发行期间,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根据项目工作计划,与发行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通力配合,全过程参与本次债券的备案及发行工作,通过尽职调查,对发行人主体资格、备案及发行程序、实质性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等,最终协助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顺利完成此次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中,孟鑫律师、郭靖律师组成的工作组以优质、高效、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及相关方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彰显了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在金融证券、投融资、公司业务等专业法律服务领域的综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