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精神,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质量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三、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了设计制图、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不同环节的管理要求,并通过数字化施工图审查系统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综合集成,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一张图”管理和协同应用。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加强工程前期设计管理。从源头保障图纸质量,强化工程制图规范表达,防止出现因表述不规范产生不良后果的情况。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当满足相关规定。
二是加强施工图设计深度管理。强调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应当满足相关规定,施工图应当按要求签章,按图施工。施工图实行线上审查,严禁审查机构以“线下审查,线上承诺”方式代替。
三是强化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明确六种“不得变更”的设计情形,包括房屋销售、设计标准、改变使用性质、建筑材料等方面,设计变更应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图审系统出具,确保线上留痕,全程可查。
四是加强竣工图数字化运用管理。自2023年9月1日起,申请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由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登录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在线编制竣工图,确保项目竣工图绘制质量。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市和区(市)县两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管理,针对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认真抓好设计质量监管。
解读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科技发展处
解读人:徐琳; 电话:61889355